管理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宣導4月3日地震所造成之災害損失,得於災害發生後3個月內申報災害損失稅捐減免 發佈日期:2024-04-11 00:00:00 發佈單位:壽豐鄉 發佈部門: 原始連接:https://www.shoufeng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41&s=155460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