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者 修正「金門縣烈嶼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」第二十一條修正條文之令、公告、修正總說明、修正條文及對照表 發佈日期:2024-04-03 00:00:00 發佈單位:鹿谷鄉 發佈部門:民政課 原始連接:https://www.lugu.gov.tw/Activities/ActivitiesDetail/h3qG7Clm-1157-9P4Q-650L-0005l26d2vdq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