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大同區公所「影像大同」攝影比賽,4/15開始徵件!
發佈日期:2024-04-09 20:40:41
發佈單位:大同區
發佈部門:臺北市大同區公所
原始連接:https://dtdo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CE7ED3463050EFD9&s=3D5563A717224808
一、活動名稱:臺北市大同區公所「影像大同」攝影比賽。二、徵件主題:拍攝地點限於「臺北市大同區」。大同區之宗教建築、宗教慶典活動、城市人文風景等。三、徵件期間:自113年4月15日至113年7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。四、徵件方式:本次比賽採2次初選、1次決選。2階段初選可分開投稿,合計最多投稿2張。五、作品規格:輸出短邊8吋之實體照片,長邊可按作品欲表達之意念自行裁切,勿裝裱。六、參賽費用:報名免費,但沖印、列印及郵寄等費用皆由參賽者自理。七、獎勵:(一)金獎1名:獎金新臺幣15,000元,獎座1只。(二)銀獎2名:獎金新臺幣10,000元,獎座1只。(三)銅獎3名:獎金新臺幣5,000元,獎座1只。(四)佳作30名:獎狀1張,佳作禮1份。八、繳交地點: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文課(地址:103026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,上班日8:30~17:30)。九、聯絡方式: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文課,承辦人:陳先生。(02)2597-5323分機802。十、活動訊息敬請關注「當我們同在一起(臺北市大同區公所)」臉書粉絲專頁。十一、活動詳細資訊請參考活動簡章。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修改章程之權利,修改後之章程將公於臉書官網,不再另行各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