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者 為加強本市養禽業者妥善處理雞糞,請養雞畜牧場依規定處理及再利用禽畜糞。 發佈日期:2024-03-26 00:00:00 發佈單位:南屯區 發佈部門: 原始連接:https://www.nantun.taichung.gov.tw/3344836/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